10月13日,记者从合肥市发改委了解到,根据《安徽省定价目录》等有关规定,合肥市发改委对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提交的《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(地铁)票价延期的请示》进行了复函,同意合肥市轨道交通(地铁)票价继续执行原标准,并鼓励合肥轨道交通公司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基础上,制定灵活多样的其他优惠措施。
具体票价仍然保持起步价2元可乘8公里;乘坐8公里以上,14公里(含)以内的3元;乘坐14公里以上,21公里(含)以内的4元;乘坐21公里以上,29公里(含)以内的5元;乘坐29公里以上,每增加9公里,加收1元。
优惠政策包含六大类,如普通乘客使用通用储值卡乘坐地铁,可享受单程票价9折优惠:残疾人、伤残人民警察、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、消防员、孤儿等群体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;70周岁(含)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;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两名身高不足1.3米的儿童乘车;合肥市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(含民办学校)在校学生以及低保人群,凭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乘车享受半价优惠。
使用通卡乘坐地铁与公交车时,在正常刷卡优惠的基础上,享受1次优惠;地铁换乘公交车的,以进站刷卡时间起算,90分钟内刷同一张卡换乘常规公交车优惠0.5元;公交车换乘地铁的,以首次公交刷卡时间起算,90分钟内刷同一张卡换乘地铁优惠0.5元。
上述票价和优惠政策将从2023年12月26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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